第111章(1/1)

    所以济公会说出“酒肉穿肠过,佛祖心中留”的话语,其实在南宋时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。

    而且和尚还可以娶妻生子,嫁给和尚的妇女被称为“梵嫂”,当时选择嫁给和尚的妇女很多,因为和尚做生意更容易,有钱。

    这在现代的人看来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,人们心中的和尚就是要吃素戒口,佛门五大皆空,色受想行知,五毒贪嗔痴慢疑,一切红尘尽断。

    秦栗学到这段历史的时候直呼古人牛x!古人其实在某些事情上要比现代人要开放的多。

    林若阳看看这个,又看看那个,没忍住说:“没其他事儿的话我们去前面逛庙会吧?我看着人挺多的……”主要有很多林若阳没见过的异域美食。

    这相国寺不仅在京中出名,在番邦中也出名,不少异国商人来到京都,都会选择到相国寺做生意,因此相国寺的庙会日日火热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叶然还能不知道话下之意吗,“行吧,那我们去前面逛一逛吧。”

    因此他们的队伍加入了白一荀和刘乙两人,一行六人向庙会走去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平安送秦栗到正殿后返回小院儿,看到慧空正撅着屁股在水井里取水,硕大的肥屁股撅的老高。

    平安上前一巴掌拍在慧空的肥屁股上,声音十分响亮,平安抖了抖手,把他的手掌心震麻了。

    慧空把水桶提起来,擦了擦汗,对着平安说道:“小师弟你又出去?师傅说你不能出去,恐有祸灾。”

    平安翻了个白眼,“要不是师兄你出门又忘了关院门,被人走进来了迷路了,我至于送人家回正殿吗。”

    慧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,迟疑了一下,“我又忘记关门了?哎呀,脑子不好使了,这几日老是忘记。”

    平安插着腰,“下次师兄再忘记,我就把院门锁上,师兄你就翻墙头进来吧!”

    慧空苦着脸,“小师弟别这样,下次一定关,一定关。”他这身材怎么可能翻得了墙头?只怕是要了他的命哦!

    平安弯腰提了水走回小院儿里,将水倒进大水桶里,水桶已经装了一半多,还得再跑几趟才能装满。

    院儿里大白鹅扑腾着翅膀,嘎嘎叫着。

    慧空看着肥大的鹅,咽了咽口水。“小师弟何时宰杀一只鹅来尝尝味儿?”

    平安骂道:“你这酒肉和尚离我的鹅远一点,吃吃吃,胖死你。”

    慧空:“……”小师弟真过分,老是说他胖。

    平安来回几趟,将水桶装满水,然后用水瓢舀了水给鹅们喝水。

    除去鹅们,他还养了一条狗,正宗到不能再正宗的中华田园犬,平安给取了个名字——大黄。

    大黄已经两岁了,长的很高很大,平安总觉得他的大黄好像也是串串狗,只不过串的是狼?要不然为什么大黄会长的那么大?看着有点悚人。

    而且平安总觉得他好像见过大黄和一匹狼在一起玩儿。只是夜里看不清,平安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看错了。

    “大黄,出来吃饭了。”他出去前晾着的狗食已经凉了,可以吃了。

    慧空看着,说道:“大黄又去后山玩儿了?”

    “应该是吧,早上就没见他。”

    “大黄长的越发骏了,和狼一样悚人,师兄弟们都不愿意从院儿里过。”

    盗版麻辣烫

    “那就再好不过,省得你们这些个酒肉和尚老是盯着我的鹅看。”

    慧空讪讪,搓了搓手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你养的好么,师兄弟们也就看看,没有哪个真的上手。”

    平安没理慧空,见大黄还是没出现,就用一旁的小棍子敲了敲饭盆。

    敲了一会儿,就见一只黄灰色的大狗从墙角后跑出来。

    “是不是又跑后山玩去儿,你小心,后山有狼,被狼咬了怎么办?”平安摸着大黄的狗毛,絮絮叨叨的说。

    慧空一旁看着,心想那可不一定,依他看后山的狼都没有大黄长的肥,大不了打不过就用肉把狼给撑死。

    大黄:???

    况且他觉得大黄就是后山的狼和狗交配后的产物,应该是有只狼母亲,狗父亲应该是附近村民养的猎犬。

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再说一行六人逛着庙会,一路走走停停,看的眼花缭乱,买了不少异域的小东西。

    林若阳买了许多的风干牛肉,草原人的肉干总是更好吃一些。

    林若初和白一荀天南海北的聊着,刘乙被好友忽视也不在乎,自个儿离了队伍到处跑,还弄回来一篮子鹅蛋,看样子执念极深。

    叶然和秦栗走在一起,两人有说有笑。

    “我那个堂姐很有意思,前面我二哥和我说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很泼辣的人呢,没想到性格还不错。还给了我一道平安福,我刚刚看了看,就是这相国寺里的。”叶然和秦栗说。

    “听着还不错,”秦栗说,“要不要回礼?”

    叶然想了想,摇了摇头:“我想回礼,可是不知道回什么。叶家就是做的脂粉生意,除了那些贡品,什么样的脂粉没有,女儿家最喜欢的就是这胭脂水粉,除了这个,我实在想不出要送什么了。”

    而且叶柔是叶家主的掌上明珠,房里什么珠宝首饰没有?

    “那就取个巧吧,”秦栗说,“送点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也不错,重要的心意。况且你堂姐性格活泼,应当会喜欢那些个稀奇古怪的的物件。”

    叶然一想也是,仔细的看着路边摆摊的异国商人,想淘一点小玩意儿。

    秦栗则买了些零嘴,带回去无聊时吃。他买的不多,因为亓伯总说外边的吃食恐怕不干净,怕他吃了闹肚子,要吃什么和他说就是了,亓伯会让厨房的人做了送过来。

    亓伯就像前世的家长,苦口婆心的告诉孩子,外面的垃圾食品要少吃,不健康。

    只不过秦栗买的少,他一路边走边吃,剩一点用袖子遮一下,可以偷偷带回去。

    一场庙会逛下来,大家手里都提了东西,收获满满。

    再一看日头,已是午后。

    “找个酒楼用午膳吧。”白一荀提议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大家确实都饿了。

    于是就近找了家酒楼就进去了。

    秦栗点菜的时候稀奇的发现这家酒楼竟然还卖麻辣烫!

    秦栗:!!!

    叶然也发现了,惊讶的看向秦栗:“这家酒楼是你家的吗?”

    秦栗确定以及肯定食味居在京城没有分店,自家大哥从没说过在京城开了分店,况且就算开了,也应该叫食味居才对。

    “不是。”

    “那这?”叶然小声的贴近他,“是不是你家的方子泄露了?”

    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。

    于是叶然点了麻辣烫,他要吃吃看是不是和食味居的一个味儿。

    难得在京城看到熟悉的食物,林若初和林若阳也点了麻辣烫。

    白一荀和刘乙也是吃过的,自从赶考这几月来嘴里寡淡无味,因此也点了麻辣烫。

    几人选了一个包厢,坐下等着。

    刘乙一坐下就问:“刚才我听熙源说,灵泽贤弟家里开的酒楼?那麻辣烫是你家的产业?”

    秦栗点头,说:“嗯。食味居是我家的产业。”

    “竟是食味居。”

    白一荀说:“我很喜欢去食味居,不管是麻辣烫还是火锅,都好吃。家中女性亲人喜欢喝奶茶,我却不大喜欢,总觉得甜了些,不过柠檬水倒是不错,很解渴。”

    林若阳小脸一皱:“是不是栗哥儿家中的方子泄露了?怎么这京城也有人卖麻辣烫?”

    秦栗想了想,道:“不知道。我想应该是有人去过清河镇或者府城吧,在食味居吃了这麻辣烫,将这吃法带到了京城。”

    秦栗也没想能一家独大,吃这东西是用嘴尝味儿的,行家一尝就知道加了什么香料,要复刻出来很容易。

    只不过秦栗的配料是这里的人无法完全复刻的,谁又能想到会用牛奶和豆浆,还有一些药材来熬制汤底呢?

    在古代,一些大家族就靠独门秘方立足,秦栗也是这样打算的。

    不可能全大延只食味居一家做麻辣烫,毕竟一看这火爆程度,更多的麻辣烫店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。

    秦栗不怕,因为他的汤底是独一无二的,而且麻辣烫又是他先弄出来的。

    味道食味居是最好的,又占了开山鼻祖的位置,在一众麻辣烫店中也是如雷贯耳的存在。

    秦栗要写信回清河镇,让他大哥尽快将在京城开分店的事提上日程。

    免得以后没了位置,再打出创始人的名头也无济于事,任何事都讲究抢占先机。

    没等多久,他们的麻辣烫都送了进来。

    叶然喊住一个店小二,问他:“这麻辣烫我等还是第一次见,不知是哪里的吃法?看着挺有食欲的。”

    店小二说道:“哦,这麻辣烫是我家掌柜从南边带回来的。听说是南边的新吃食,吃法新颖,味道也好。冬日里又辣又烫的吃上一碗,可得劲儿了。现在是天气暖了,点的人少了,往前一月,来酒楼的客人都要点上一份呢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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