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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白羽衫最终败兴离开,临走前还嘟囔一句他不识好歹。



    这是极限了,他整日暴汗锻炼,身上长了些肌肉,188的身高,体重80公斤,练就一副肩宽背厚的魁梧体格,面部轮廓也愈发凸显出凌厉棱角。



    眼下他突然自律起来,精神面貌焕然一新,他们闲话渐少,看待他的复杂眼神里,多了几分对待未来古堡男主人的尊敬意味。



    白:“我哥还做得一手好粤菜!”



    还有就是必须要炫耀一下,我出息了!我终于申上榜了!谢谢大家!!



    “文质彬彬。”白羽衫评价,她欣赏他骨子里的雅气。



    ——



    曾盛豪拿着刀叉张了张嘴,想拒绝,又无从开口。



    白羽衫轻哼:“年纪大的男人多成熟稳重啊!”



    



    曾:“我喜欢传统东方美人脸。”



    白羽衫整天都待在外面忙生意,傍晚才回家休息。她家在意大利有八家连锁五星酒店,市中心三家、庄园乡镇附近五家,以及在基安蒂和蒙塔奇诺的两座葡萄酒庄。



    不管这个人是要饭的还是扫大街的,是强势的还是软弱的,他选中了就是选中了,他认定的事就是真理,对他来说,对是对、错也是对,不存在得失比较,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,即便现实证明了一万遍他不该喜欢这个人,他也会在第一万零一遍向所有人证明,这个人我就是喜欢了能咋滴?



    当然辽,生蚝哥那肯定是绝对不会让他失望的~[狗头叼玫瑰]



    白羽衫热情推销:“你再仔细看看嘛,我哥哥很英俊的!也很有能力!”



    曾盛豪强行憋回去许多话,将照片礼貌奉还:“算了吧!”



    曾盛豪仍不满意,试图瘦回年少时翩翩轻盈的体态。



    曾盛豪忍不住笑起来:“我喜欢活泼爱闹的。”



    曾盛豪这一晚却睡得格外踏实。

    一男一女同游巴黎显得过分浪漫了,曾盛豪不好拒绝,于是果断拽上sara,让她也别走罗马了,大家一起从巴黎转机好了。



    白:“我哥是泰拳大师,击剑也是国际级呢!”



    曾:“我喜欢187的。”



    她的意思,既然曾盛豪都和前男友分手了,她哥哥不会亏待他的。



    ——



    他找sara要车钥匙,想去城里医院抽脂,sara无奈扶额,问他都帅成这副样子了,还想怎么样?



    曾盛豪摇头:“我喜欢年纪比我小的。”



    白:“我哥190呢!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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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经过整月的重度断食,曾盛豪减重8公斤。



    晚餐席间,白羽衫听说曾盛豪都减肥成功了还要去抽脂,不禁笑起来,提议让曾盛豪陪她去巴黎旅游,给她当几天拎包小弟,就当有氧减肥了。



    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理,晚餐过后,白羽衫拿出她哥哥白聿川刚满30岁拍的生日帅照去敲曾盛豪的房门。



    白羽衫没表示异议,只是不太理解曾盛豪为何对sara这么温柔殷勤。



    曾:“我喜欢八大菜系样样精通的。”



    人家房东说的是“拎包小弟”,又不是要强娶他当未婚夫,况且他明里暗里拒绝过多次,她后来知道他喜欢男人,也没再主动过。



    以往古堡里的管家佣人瞧他脾性软好拿捏,长得也跟个吉祥物似的,平日里没少冲他阴阳怪气,一会儿嫌他挑食难伺候,一会儿嘟囔他半夜鼓捣厨房,净扰人清梦,不时冒出几句俚语,不晓得在骂他什么。



    (不知道这个数据是怎么申上的,可能是评价多,所以大家有空的话留个脚印打个卡也行,谢谢了~[求你了][求你了])



    她经常跟sara提及当初在面试考场,他西装笔挺意气风发,那一副纯粹明净又野心勃勃的样子,跟她以往遇见过的任何男人都不同。



    但既然他选择了其中一个,忠诚不二才是他保守传统的性格底色。



    尽管他不是gay,只是单纯爱上了一个男人,但就现在情况,他很乐意给自己贴上这样的标签。



    骨子里的嚣张狂妄,才是霍晔一惯的风格。



    sara今年28岁,职业女秘书,大出曾盛豪整整七岁。如果曾盛豪真的不喜欢女人,那他大概是偏爱年纪大些的同性。



    曾:“我喜欢擅长武术、格斗和散打的。”



    可她似乎仍有几分意思在里头。



    白:“我哥的混血脸很霸气的!”



    “精英gay都是这样的。”sara劝她回头是岸。



    白大小姐身份尊贵,绝无可能和一个gay走到一起。



    曾盛豪也点头附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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